1那么, 论到在血统(“血统”原文作“肉身”)上作我们祖先的亚伯拉罕所经验的, 我们可以说什么呢? 2亚伯拉罕若是因行为称义, 就有可夸的, 只是不能在 神面前夸口。 3经上怎么样说呢?”亚伯拉罕信 神, 这就算为他的义。” 4作工的得工资, 不算是恩典, 是他应得的。 5可是, 那不作工而只信那称不敬虔的人为义的 神的, 他的信就算为义了。 6大卫也是这样说, 那不靠行为而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! 7“过犯得蒙赦免, 罪恶得到遮盖的人, 是有福的; 8主不算为有罪的, 这人是有福的。” 9这样看来, 那有福的人, 是指受割礼的呢, 还是指没有受割礼的呢?因为我们说: “亚伯拉罕的信算为他的义。” 10那么, 是怎样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礼以后呢, 还是在他受割礼之前呢?不是在他受割礼以后, 而是在他受了割礼以前。 11他领受了割礼为记号, 作他受割礼之前因信称义的印证, 使他作所有没有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, 使他们也被算为义; 12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, 就是作那些不仅受割礼, 并且照着我们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时就信的那脚踪而行之人的父。 13原来 神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承受世界的应许, 并不是因着律法, 而是借着因信而来的义。 14如果属于律法的人才能成为后嗣, 信就没有作用, 应许也就落空了。 15因为律法带来刑罚, 没有律法, 就没有违背律法的事。 16所以, 成为后嗣是因着信, 为的是要按着 神的恩典, 使给所有后裔的应许坚定不移, 不但临到那属于律法的人, 也临到那效法亚伯拉罕而信的人。亚伯拉罕在 神面前作我们众人的父, 17如经上所记: “我已经立了你作万国的父。”他所信的, 是叫死人得生命、使无变为有的 神。 18在他没有盼望的时候, 仍然怀着盼望去信, 因此就成了万国的父, 正如 神所说: “你的后裔将要这样众多。” 19他快到一百岁的时候, 想到自己的身体好像已经死了, 撒拉也不能生育, 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, 20也没有因着不信而疑惑 神的应许, 反倒坚信不移, 把荣耀归给 神, 21满心相信 神所应许的, 神必能成就。 22因此, 这就算为他的义。 23“算为他的义”这一句话, 不是单为他写的, 24也是为我们这将来得算为义的人写的, 就是为我们这信 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人中复活的人写的。 25耶稣为我们的过犯被交去处死, 为我们的称义而复活。